按照辽教办发【2010】93号文件关于《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的精神,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学校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必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消极情绪。学校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符合校情的详细方案和具体措施。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按教育厅的要求,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
二、加强教育 落实措施
全校要以“百日行动”为契机,结合“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教育和“创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校”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求每名师生明确交通安全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交通安全法规常识,使注重交通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具体措施如下:
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全校教职工通过校园网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9月份聘请专职交警对专职司机进行一次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专题报告会,突出杜绝超速、超载、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教育;在校宣传栏举办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与专职司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年终学校对无任何事故的专职司机给予物质奖励。
2、各系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对学生节假日外出、回家乘车要反复进行人身安全的教育,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无安全保障的“黑车”。学校禁止各系集体组织学生租车旅游,确保每名学生的人身安全。
3、后勤总公司负责学校职工通勤大客车和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每月对司机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车辆外借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手续,严禁出私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的人身安全。
4、校团委、总务处联合利用校广播、宣传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专题宣传,宣传内容由总务处提供,宣传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确实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
5、校总务处负责统一规划校园内所有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泊。校园内一切机动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对学校车辆、外来车辆、教职工私家车辆设固定停泊场地,不准乱停乱放,严禁在校园内道路超速行驶。
6、学校保卫处负责校园车辆出入管理,对外来车辆实行出入校登记制,对教职工私家车实行凭通行证出入制,校园内禁止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通行。学生上课、就餐、入寝的主要通行道路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消除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翰威公司负责驾校的车辆管理,按学校指定的练习场地行车练习,不准进入校园内道路通行,车辆行驶时必须有教练员在车上,严禁学员独自驾车。
8、各实验室自用的车辆,本部门要指定专业人员管理,严禁实验车用作办公车外出,测量实习的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主要路段和转弯处实习。
三、加强监督 落实责任
为了深入做好我校的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由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总务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工作,责任人总务处长,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总务处要建立全校交通安全检查制度,每周检查考评一次,并对检查的情况详细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学校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组织落实好学校交通安全活动的各项措施,使用好管理好本部门的车辆。对疏于管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坚决实施问责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