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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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010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及其党员档案的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请各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党章相关章节,告知“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挂靠和党籍等有关事宜做出必要的提醒和指导。

2、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旗增辉,为交专增光。

3、提醒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在介绍信有效期限内及时接转,因故不能接转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回学校重新办理。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一并转出,学校各级党组织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其党员档案。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写实时间到六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业余党校证书、思想汇报等一并装进个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三、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接工作

1、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接转的时间是:6月23日至6月25日(在此期间我校可以代开沈阳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集中办理时间的则需学生自己到沈阳市委组织部换介绍信)。

2、具体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毕业生党员本人要问清楚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

(2)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填好《毕业生党员登记表》(表上后三项不用填写),请于6月22日前将电子版传到校园网上传区--党工部文件夹—“2010年毕业生党员”文件夹内,以备后查。

(3)各总支为每位毕业生党员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部分一律写“校党委组织部”,去向要写清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全称。

(4)毕业生党员必须填写“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领取人、代领人、和领取日期不要填写),本人或代领人在办理组织关系时一并带来,没有档案领取单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

在接转过程中如果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党工部联系,地点:综合楼A座705室,电话:89708735。

附件: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