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最近更新
关于推荐市委教科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九周年,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市委教科工委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程序为学校党委推荐、教科工委综合评选、择优确定。为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条件和名额

1、推选对象:2008年以来,在学校示范校建设和部门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党总支、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2、推选条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条件(见附件)。

3、推选名额: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在职教职工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二、推选安排及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征求本单位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全校范围内推荐(或自荐)1个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2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预选单位和人选(其中2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不得来自同一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6月4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名单送党委工作部705室。

在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情况基础上,按照推选条件,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报送对象,参加市委教科工委的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认真推荐。

2、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中,应重点推荐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员。

3、各总支、支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

附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