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2016年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今年下半年开展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生需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请各系部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计划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报到继续教育培训学院,统一向主管部门申报。
二、上报本学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
请本学期参加鉴定的系部于2016年11月4日将本系部学生信息按照要求报继续教育培训学院。
三、鉴定所现有工种
工程测量工(初级、中级、高级)、维修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汽车修理工(初级、中级、高级)、数控铣床操作工(初级、中级、高级)、平板印刷工(初级、中级、高级)、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员(初级、中级、高级)。
四、鉴定时间
2016年12月份。
五、鉴定费用
按照辽劳社发[2007]18号、辽价发[2007]19号文件精神,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60元/人,操作考核初级工140元/人、中级工190元/人、高级工250元/人。
鉴定费用由各系部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综合办公楼413室)。
六、考前培训
为提高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通过率,继续教育培训学院拟组织开展考前培训,培训费用200元/人,报名学生自愿参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9708429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202室
继续教育培训学院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