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选举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沈委发〔2016〕14号)精神,经研究,确定张亚军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将对张亚军同志的考察工作预告如下:
1.考察时间;2016年9月9日。
2.考察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能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是能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表现突出;
四是能够牢记党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五是能够坚守党性原则,爱党护党,尽职尽责,廉洁自律,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如实反映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
3.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如对考察人选有什么情况反映,请联系考察组。考察组组长:赵慧 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成员:王亚新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刘晨阳 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主任科员、贾凡 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22897015。
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委考察组
2016年9月